“太感謝你們了......”陳某在上思法院思陽法庭黃法官的幫助下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勞動報酬,激動不已。
“不客氣,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黃法官看著主動前來履行判決的常某,露出欣慰的笑容。
事情源于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2018年3月,被告常某雇傭原告陳某、李某、王某、沈某、匡某到位于上思縣華蘭鎮百蘭屯的山上割草,雙方約定割草面積為320畝,報酬按照每畝85元計算,總共為27200元。被告已給付五原告12000元,尚欠15200元,有欠條為證。立案審理后,黃法官及時了解糾紛形成原因,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后因雙方各執一詞,意見分歧較大,調解一度陷入僵局。被告常某始終堅持原告所持欠條系在其沒有去現場驗收的情況下出具,與實際情況不符。在確認無法調和的情況下,上思法院依法作出被告常某支付原告陳某等五人勞動報酬共15200元的民事判決。

雙方握手言和
判決生效后,黃法官繼續做好判后息訴、釋法析理工作。她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多次抽空與常某進行電話溝通,以案釋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把法律與情理、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最大限度結合起來,希望常某能主動履行義務、給付欠款。終于,常某被黃法官的真情實意以及持之以恒的耐心感動,主動攜款前來,當面付清拖欠的勞動報酬,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
真心貼近群眾,真情化解糾紛。黃法官扎根基層9年,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摸索出一套適合群眾、貼近百姓的矛盾糾紛化解方法。黃法官說,“社會看法院、群眾看法官,很多時候往往注重的是法官的行為舉止和服務態度。我們的工作做得怎么樣,群眾心中自有一桿秤。實實在在為群眾化解糾紛、解決問題,這是基層法官的當代使命。”這,也是黃法官的“法”式初心。(文/江河媛、張帆)